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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千帆教授日前與法律界人士推出《大學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建議書》,建議打破目前各省存在的傾斜分數線,期盼給山東、河南等農業大省學子,一個平等的錄取權。

     這份《大學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調研報告》指出,目前高考制度「違背憲法原則,剝奪平等機會」。報告舉例,名牌大學錄取比例以大城市為主,2009年北大招生比例中最多的是天津、而招生比例最低是河南、山東這些農業人口最高的地方。

     差別待遇 違反憲法

     報告認為,「如此顯著的差別待遇不僅侵犯了不同省市考生的平等錄取機會,為大學招生腐敗和幕後交易提供了溫床,對招生過程的法治化與公開化則設置了重重障礙」。

     張千帆表示,這次法律界人士站出來,是用行動表示,解決教育根本問題需要全公民社會的參與和監督。

     他強調,目前大陸全社會只關注高考,卻看不到普遍的招生歧視。廣大考生普遍關心能否錄取,可是卻忘了歧視不同地域考生,考試制度合理也沒用。

     他認為,高等教育機會是最重要的公共資源,理應按照機會平等原則公平分配給所有公民,而不應該因戶籍地等不相關因素而受到歧視。然而,部屬重點院校的分省招生指標制度對本地考生給予特殊照顧,嚴重歧視外地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權利,違反憲法規定的教育機會平等原則。

     所以這次法律界提出的基本主張,就是要保證全國各地考生的平等錄取機會,打破歧視外地考生的招生指標體系。在此基礎上,法律界主要任務是強調憲法平等原則以及它在招生考試過程中的適用。

     盼實施統一錄取標準

     目前法律界希望以一種二元招生體制:對於5個自治區和雲南、海南、青海、甘肅等9個邊遠省區實行同比例招生,其餘2/3以上的省市原則上實行統一錄取標準。這意味著85%以上的全國考生將按照統一標準平等競爭。

     張千帆說,有人主張,現行招生體制的地域歧視,根本上是戶籍制度所造成的,取消了戶籍制度也就解決了招生歧視,因為山東、河南的考生也可以跑到京、滬等地報考,各地基礎教育水平也將趨於均衡。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戶籍制度改革,恐怕要一段十分長久的時間。張千帆認為,教育改革應先於戶籍改革以帶動社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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